珠海御温泉主导、珠海标码所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获批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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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2022年10月12日,由广东省标准化协会会员单位珠海御温泉度假村主导、常务理事单位珠海标码所参与制定的《温泉服务 温泉水质要求》国家标准正式获批发布,并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。

《温泉服务 温泉水质要求》国家标准
      《温泉服务 温泉水质要求》国家标准是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提出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下达任务(项目编号:20162545-T-469),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。
      经历吸收多方力量组成标准编写工作小组,积极调研及材料收集,分析、比较和研究,形成标准工作组讨论稿、工作组集中讨论形成标准草案、形成征求意见稿、全面征求意见形成标准审查稿、召开标准审查会、组织征集意见、投票提交报批稿等阶段,于2021年10月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技术审评中心提交报批稿。

      2022年10月12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)批准发布;将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。


      我国温泉沐浴历史悠久,在长期的实践中发现温泉水中含有适量的有益于人体的有机物质,可以增加消费者的体验感,起到一定的保健疗养功效。
      《温泉服务 温泉水质要求》国家标准通过温泉水中有害成分的限量,规定了可用于温泉沐浴服务的温泉水范围,并给出了有益矿物成分的指标界线;明确了用于温泉沐浴服务的温泉水源水质、理疗温泉水水质、温泉沐浴池水水质,以及水质的检测要求和方法。具有科学性、合理性和可操作性,为温泉旅游服务开展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技术依据。《温泉服务 温泉水质要求》国家标准具有重要意义:


完善标准体系,作为温泉服务标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。

      温泉服务行业迅猛发展,但目前温泉行业的国家级标准仍欠缺,尤其温泉水质方面的基础国家标准仍属于空白。
      《温泉服务 温泉水质要求》国家标准是继《温泉服务 基本术语》、《温泉服务基本规范》之后出台的第三部国家标准,是温泉服务的重要、基础性技术依据。


基于消费者需求和保护消费利益出发。

      《温泉服务 温泉水质要求》国家标准在标准技术内容确定时,充分考虑保护其应有的消费利益,从而指导标准有关技术内容的确定。
      标准中温泉水源水质部分技术内容的确定,其中温泉水水质界限指标的确定,考虑到在消费者温泉服务消费时应满足其沐浴的基本需求的同时,温泉水中应含有益矿物质成分,满足消费者潜在的希望通过温泉水达到的疗养需求。


有利于产业健康持续发展。

      我国的温泉服务已经发展二十余年,逐渐形成一个新的产业,但目前温泉方面标准仍欠缺,而《温泉服务 温泉水质要求》国家标准的制订,其作为温泉服务开展载体的重要、基础性技术依据,将更好地保障温泉水资源的高效利用,更好地保证温泉旅游产品质量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


有利于温泉服务标准化工作及相关信息交换处理。

      《温泉服务 温泉水质要求》国家标准中确定的水质要求技术内容,考虑未来温泉服务标准化工作的需要,为后续质量标准、操作规范、质量监督、服务评价等相关标准的制定奠定基础。



来源:中国温泉服务与文化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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