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修订的《标准化法实施条例》开始施行,这两处变化必须知道
今天恰逢新规施行,小知和大家聊聊对这两处修改的理解。
2024版《条例》第三十五条:当事人对没收产品、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处罚不服的,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;对复议决定不服的,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,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,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,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第三十四条
小知检索发现,“行政处分” 是传统概念,主要依据已被废止的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,适用对象仅限行政机关公务员,范围过窄。2026版《条例》修改为“依法给予处分”,依据的法律至少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,而前者是后者的配套法律,适用对象既包括公职人员,也包括相关人员(详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第十五条),作出的是政务处分。如果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,可能还要依据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给予处分。2026版《条例》与时俱进,视情形依据相应法律法规给予处分。
展望
新《标准化法》对我国标准化工作作出了十六项重大制度设计,比如扩大标准覆盖范围、赋予团体标准法律地位等,这些重大设计目前在《条例》中尚未得到充分体现,期待有关部门加快立法进程。
来源:标准知多点
